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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

第八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四川赛区??暨2020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通知

【时间:2020年06月10日 14:50】 【栏目:通知与公告 【来源:计算机工程学院】 【编审:党委宣传部】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简称NCDA大赛)自2012年开始已成功举办七届,是一项高规格高水平的专业赛事,拥有广泛的知名度与参与度,成为艺术设计领域专业的品牌赛事。NCDA大赛是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竞赛项目之一。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是有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

  1. 校内活动主办:成都工业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

  2. 技术指导:数字媒体教研室

  3. 成都工业学院 参赛ID:880508

4)参赛者上传作品:

即日起至2020年7月18日17时

5)学校负责教师审核/提交:

即日起至2020年7月25日17时

注: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作品(非命题、命题、公益赛事)上传-审核-提交流程,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6)联系方式

大赛交流QQ群:486763749

大赛负责人:张世佳联系电话:18980493423

游元明联系电话:15881732343

比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秉承“设计为人民服务,培养未来设计师”的办赛理念,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成为未来的主力设计师。

第二条、 比赛旨在促进高校设计类专业教育改革,加强院校之间相互交流,培养具有较高艺术与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意人才。为高校师生提供展示自我,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大赛自2012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大赛组委会设秘书处,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NACG数字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办公室,由上海索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前为上海索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运营。秘书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和评审规则。

2)协商决议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筹集办赛经费。

4)审议通过最终获奖名单。

5)议决其它未尽事宜。

第五条、 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教育界、企业界专家组成。各参赛学校可推荐候选人进入专家库。专家委员会职责如下:

1)保证比赛的学术水平。

2)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3)评审参赛作品。

注:采取回避原则,评委不参与本校投稿作品的评审。

第三章 参赛资格和作品提交

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均可参赛,专业教师也可参赛。

第七条、 以二级学院/系作为参赛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参赛。

第八条、 参赛学校负责审核参赛资格,并统一填写和提交作品及报名表。

第四章 参赛报名费

第九条、 为保障大赛顺利开展,组委会决定按以下标准收取参赛报名费,参赛报名费由参赛人员所在学校承担,报名费将用于作品评审、组织运营、网站建设、制作证书等赛事工作。

1) 非命题大类:¥100/幅作品,系列作品¥150/系列(仅限A类)

2) 命题大类:暂不收取报名费

3) 公益赛事:免收报名费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十条、 综合专家评审成绩及网络投票(仅限命题及公益赛事),评选出优胜作品。

第十一条、 三级评选

1)校内初选:参赛单位自行组织。赛事期间可使用未来设计师云平台,完成作品上传、打分、筛选工作。筛选出作品后,由学校统一在未来设计师云提交作品参赛。

2)省级评选:原则上以省为单位,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一般不超过作品总数的45%(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为10%,15%,20%),获奖作品进入全国赛区评选。如个别省份作品数量不多,将考虑与临近省份合并。

3)全国评选: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进入全国赛事的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1)非命题类获奖比例一般不超过入围全国作品总数的25%(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8%,12%)。

(2)公益及命题赛事的全国奖项比例,请见各赛事奖项规定。

第十二条、 按照获奖情况,分别颁发省级证书、国家级证书。

第六章 公示与举报

第十三条、 大赛对入围全国一二三等奖的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第十四条、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实名举报(不受理匿名举报),填写反馈表,并提供举报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接到实名举报后组委会进行核查,如核实作品有抄袭、侵权或其他不当行为,将取消入围资格。

第七章 作品要求

第十七条、 作品不得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包含涉及与性别、宗教相关的歧视性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如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

第十八条、 为保证评审公正,作品展示部分不允许出现学校、作者姓名及其他赛事标识等,一经发现将作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参赛资格。

第十九条、 作品提交后,不得修改作者姓名、顺序、指导老师信息,允许更正个别错字。

第二十条、 组委会不退还参赛作品,请投稿人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 参赛作品及海报,建议使用NCDA组委会提供的Logo在右上角标注。

第二十二条、 禁止赛事内一稿多投,即同一件作品在同一届NCDA赛事内只容许投一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第八章 知识产权

第二十三条、 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个人资料,大赛组委会对作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发表机会。

第二十四条、 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凡涉及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主办单位及组委会无关,并且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第二十五条、 非命题大类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及版权归参赛者所有。

第二十六条、 命题及公益类赛事的作品署名权归参赛者,版权以每个命题赛事、公益赛事具体要求为准。

第二十七条、 参赛者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大赛组委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 组委会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复制、发行(纸质及数字)、出租、展览、培训、放映、网络信息传播、录音录像等权利,不再另付费用。

2) 组委会可将参赛作品及点评、教师参赛微课作品、电子读物等上传至相关资源库,供教学参考。

第二十八条、 获奖者可使用《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获奖称谓,无须征得组委会同意。

第二十九条、 大赛组委会拥有赛事最终解释权。

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一经报名参赛,即表明参赛者同意并遵守本章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