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包含企业专项)和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集中验收结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20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校级项目(含企业专项、人才引进项目,其中人才引进项目研究期限超过2年的除外)和教育厅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校级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校级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2、教育厅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教育厅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见附件3)的具体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9月24日
2、地点:师生事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
3、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8-87992875)
四、其他说明
1、2019年度立项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请在9月24日前提交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延期结题申请表(参照附件4)至师生事务服务中心,校级项目最多可延期半年。既不申请结题,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终止项目资助。终止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学校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和教育厅项目。
2、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应结未结科研项目,如不参加本年度结题验收,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研究。对于自动放弃项目研究和参加验收不合格的,学校都将依照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对其作撤项处理并原渠道收回剩余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学校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和教育厅项目。
科技处
202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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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校级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准备须知.rar】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教育厅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准备须知.rar】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