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各位教职工:
2020年度教职工体检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方式:采取集体体检(省医院本部)+个人自行体检(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体检项目及体检机构,体检机构须为三甲公立医院或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的专业体检机构)相结合的方式,学校按实际检查费用且不高于集体体检的同类人员标准给予报销。
2.体检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以及后勤聘用大学生、工厂聘用职工、资产公司聘用职工。
3.体检安排:
(一)集体体检
1、体检机构:四川省人民医院本部健康体检中心(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
2、体检时间:11月29、30日,12月1、2、3、4、6日共计7天专场体检(具体安排根据统计情况另行通知),因公不能在以上时间段参加体检的教职工,请提前与卫生所联系,学校将安排一次补检(补检时间不晚于12月15日,具体时间与体检医院协商后另行通知)未参加集体体检和补检的视为放弃本次体检。
3、体检项目详见附件。
4、乘车安排:将根据教职工人数统一安排车辆前往体检医院。
5、为了提高组织体检的效率和质量,后勤服务集团将对教职工的体检意愿展开摸底,落实参加集体体检的每位职工乘车地点(一经确定非特殊原因不可变更)。请各部门于10月28日将选择在省医院集中体检教职工名单(按照文档模板)以电子邮件形式交卫生所林老师处(电子邮箱地址:535407743@qq.com),联系电话87992028或18280415960。
(二)个人自行体检: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体检机构和体检项目。
1、体检机构:须为三甲公立医院或具有资质的专业体检机构。
2、体检时间:个人自行体检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3、报销方式:选择个人自行体检的教职工,需先自行垫付体检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微信、支付宝、社保卡、现金等多种方式支付),后凭检查费发票和检查报告,按实际检查费用且不高于集体体检的同类人员标准(男性708元/人,已婚女性1147元/人,未婚女性913元/人)经卫生所审核后自行到计划财务处报销,即实际检查费用超过同类人员标准的按同类人员标准费用报销,报销时仅报销体检费用,挂号费、药品费、诊疗费及其他与体检无关费用不予报销。
四、其他事项:
1、教职工参加集体体检时必须带上身份证。
2、教职工家属如需参加集体体检需提前报名,可享受教职工同类人员同等价格,费用自理。
3、集体体检项目为固定项目,如需另外增加,可在体检时与体检医院进行沟通,增加项目的费用和复查费用均需自理。
4、集体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
5、体检工作联系电话:赵友,联系方式13679040282。
附件:
1、集体体检统计表
2、集体体检套餐
3、体检注意事项与体检流程
后勤服务集团
2020年10月19日
- 附件【附件一:教职工参加省医院集中体检信息统计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二:成都工业学院体检套餐.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三:体检注意事项与体检流程.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