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校级科研项目(包含企业专项、青苗计划)和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集中验收结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9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校级项目(包含企业专项、青苗计划;人才引进项目研究期限超过2年的除外)和教育厅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校级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校级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2、青苗计划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青苗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准备须知》(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3、教育厅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教育厅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见附件3)的具体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时间:9月28日----30日17:00。
2、地点:师生事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
3、联系人:敖老师
4、联系电话:87992875
四、其他说明
1、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请在9月30日前提交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延期结题申请表(参照附件4)至师生事务服务中心,校级项目最多可延期半年,教育厅项目最多可延期一年。
2、既不申请结题,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终止项目资助。终止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学校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和教育厅项目。
附件1:《校级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
附件2:《青苗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准备须知》
附件3:《教育厅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
附件4:延期结题申请表
科技处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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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二:青苗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准备须知.rar】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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